新余市果业局文件
余果字[2009]30号
关于加大品牌管理力度促进新余蜜桔销售的通知
县区农业局、经发局、农工局,各重点果业企业:
今年我市新余蜜桔的营销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现已获得了出口东南亚国家和上海超市的大批量订单,销售形势大好。为此,要求各新余蜜桔生产企业和广大果农积极做好采收供货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全市新余蜜桔顺畅销售,稳固来之不易的销售渠道,实现果农增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采果质量关
广大果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市场意识,要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求生存。
1、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的果实大小、规格及质量要求采摘。
2、使用专用采果剪,做到一果两剪,剪平果蒂。
3、采果做到轻采轻放,严禁远距离抛掷果实。
4、按照要求分级分批采果,确保每批次果实质量的一致性。
5、严禁病害果和落地果掺入好果之中。
二、实行统一品牌管理
1、统一品牌。统一品牌,叫响品牌,可进一步扩大新余蜜桔的知名度,有效地拓宽国内外销售市场。要求新余蜜桔包装必须统一印刷醒目的“新余蜜桔”4个大字和绿色食品标志,并印有产品介绍、商标、产地及联系方式。
2、规范包装管理。为严把包装质量关,经资质审核和择优选择,确定江西红杏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和新余市仙女湖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为新余蜜桔统一设计版面的定点印制单位。其它印制单位印制的包装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包装将不纳入统一销售范围。
三、统一划片设立收购、加工点
收购和加工是今年新余蜜桔订单销售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整个新余蜜桔的销售。因此,要求广大果农做到:
1、统一采摘时间。为确保新余蜜桔在品质,出口果集中采收在10月份完成,开采时间定为10月12日;贮藏果开采时间定为10月22日,鲜果销售开采时间定为11月初。果业部门将不定期到果园巡查,对早采果将不纳入统一销售范围。
2、统一划片定点收购。要求从采果到收购的过程一律用塑料果箱或木箱装运,每个果园均要配备足够的周转箱。全市计划设立八个大型收购点,有条件的果园也可进行整车收购。
同时,全市新余蜜桔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要多方联系客商,建立销售渠道,在全市形成销售一盘棋格局,力促全市新余蜜桔销的快、销的好;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销售环境,全力打好新余蜜桔销售攻坚战,为全市新余蜜桔销售贡献力量。